实施末位淘汰制,中小企业要慎行!
作者:张国祥
内地有家企业,规模不大,员工八百,在金融危机袭来时,也开始学习国外的先进做法,实行末位淘汰制。他们说金融危机爆发后,沿海企业大批倒闭,农民工纷纷返乡,这是我们吸纳人才,提高员工素质的极好机会。于是,他们开始大量招聘新员工,按月淘汰老员工。可是不到半年,这项新政就寿终正寝了。
原因何在呢?第一,新员工培训的内容与企业实际脱节,新员工到岗后,发现反差太大,没有等到试用期满就自动走人了;第二,老员工人人自危,纷纷结成同盟排斥新员工;第三,所谓末位淘汰并无客观评价标准,成了主管铲除异己的良机和手段,自然而然,管理者的工作重心变成了抓坏蛋……可想而知,企业的士气一落千丈。幸好,他们及时悬崖勒马、改弦易辙,否则,末位淘汰制非把这家企业害死不可。
末位淘汰制起缘于大名鼎鼎的杰克·韦尔奇。通用规模庞大、体系健全、考核完备,实行末位淘汰制,有法可依,有据可循,对他们也许不失为一个成熟的做法。然而搬到中国,不结合自身实际,不进行合理的改造,恐怕很难有效施行。
实施末位淘汰制,至少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:一、企业至少要有相当的规模;二、企业要有完备的管理体系特别是完善的绩效考核体系;三、企业还要有相当的吸引力,不论是企业工作氛围(亦即企业文化),还是工资待遇,都必须超越同行或周边企业。否则,你不淘汰员工,可能员工已经开始淘汰企业了。
因此,实施末位淘汰制,中小企业一定要慎行!